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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编报2023年预算“一上”的通知
时间:2022-08-26   编辑:苏小燕   审核人:闫德志 2022-08-26   点击量:

关于编报2023年预算“一上”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预算的通知》(鲁财预[2022]72号)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科教 “一上”预算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预算“一上”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内容:

请各相关单位(部门)合理预估2023.1.1日-2023.12.31日学校可实现的全口径收入,按要求报送以下收入预算:

(一)根据《山东交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鲁交院科发[2019]90号),请科研处合理预计2023年可实现的横向及纵向科研经费预算收入,填报《2023年预算-科研经费预算收入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。

(二)根据《山东交通学院收入管理办法》(鲁交院财发[2019]201号),请资产管理处填报2023年全校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、出租收入预算,请产教融合办公室(校友工作办公室)填报2023年全校捐赠收入预算,请研究生工作处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填报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-复试收费收入预算,填报《2023年预算-纳入国库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收入申报表》(见附件2)。

(三)根据《山东交通学院收入管理办法》(鲁交院财发[2019]201号),请资产经营公司汇总学校产业单位2023年产业上缴预算收入,填报《2023年预算-产业上缴预算收入申报表》(见附件3)。

(四)根据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交院财发[2016]3号),请各二级学院及其他相关单位(部门)据实合理预计2023年可实现的教学资源性收入、资产资源性及技术服务收入、其他收入预算,填报《2023年预算-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预算收入申报表》(见附件4)。

二、报送要求:

请以上相关单位(部门)按要求填报附件1-附件4,于9月2日(下周五)前,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网站内信发至财务处孟众,联系电话:80687057。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财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2年8月2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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