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长清校区财务使用POS收款的通知
各单位、部门:
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财务交款业务,避免携带现金带来的风险,进一步简化财务交款流程。经与银联协商,同意免费为我校长清校区提供收款POS机具,现就原交纳现金的相关业务规定如下:
1、凡带有银联标志的所有国内银行借记卡、信用卡(含公务卡)均可使用,刷卡不收取任何费用;
2、以下原交纳现金的项目(包含但不限于):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交回暂借款、水电费、课题费、科研费、捐赠款、商户房屋租赁费、校园卡管理费、技术服务费及创收经费等,原则上一律采取POS机刷卡方式交纳,不再收取现金;
3、以上方式仅适用于学校长清校区经费账交款业务,原工会、组织部、基建、房改账务的交款处理方式保持不变。请各单位(部门)通知业务经办人员及各院系学生按照本通知办理相关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4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