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长清校区财务使用POS收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3-14    编辑:    浏览:

关于长清校区财务使用POS收款的通知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财务交款业务,避免携带现金带来的风险,进一步简化财务交款流程。经与银联协商,同意免费为我校长清校区提供收款POS机具,现就原交纳现金的相关业务规定如下:

1、凡带有银联标志的所有国内银行借记卡、信用卡(含公务卡)均可使用,刷卡不收取任何费用;

2、以下原交纳现金的项目(包含但不限于):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交回暂借款、水电费、课题费、科研费、捐赠款、商户房屋租赁费、校园卡管理费、技术服务费及创收经费等,原则上一律采取POS机刷卡方式交纳,不再收取现金;

3、以上方式仅适用于学校长清校区经费账交款业务,原工会、组织部、基建、房改账务的交款处理方式保持不变。请各单位(部门)通知业务经办人员及各院系学生按照本通知办理相关业务。

特此通知。

财务处

2014年3月14日



上一条:关于调整公务卡还款日的通知 下一条:公务卡使用知识问答【视频】

长清校区: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菜路5001号 邮编:250357 ·无影山校区:济南市天桥区交校路5号 邮编:250023威海校区:威海市新威路115号 邮编:264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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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长清校区财务使用POS收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3-14    编辑:    浏览:

关于长清校区财务使用POS收款的通知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方便广大师生办理财务交款业务,避免携带现金带来的风险,进一步简化财务交款流程。经与银联协商,同意免费为我校长清校区提供收款POS机具,现就原交纳现金的相关业务规定如下:

1、凡带有银联标志的所有国内银行借记卡、信用卡(含公务卡)均可使用,刷卡不收取任何费用;

2、以下原交纳现金的项目(包含但不限于):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、交回暂借款、水电费、课题费、科研费、捐赠款、商户房屋租赁费、校园卡管理费、技术服务费及创收经费等,原则上一律采取POS机刷卡方式交纳,不再收取现金;

3、以上方式仅适用于学校长清校区经费账交款业务,原工会、组织部、基建、房改账务的交款处理方式保持不变。请各单位(部门)通知业务经办人员及各院系学生按照本通知办理相关业务。

特此通知。

财务处

2014年3月1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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